在哪些情况下不宜受孕
1、男方超过55或女方超过40岁,不宜受孕。超过以上年龄生育的子女,畸形及低能儿的发生率显著提高
。
2、精神不舒畅时,不宜受孕。
3、正在患病,或病后初愈、身体还未康复时,不宜受孕。
4、疲劳过度时,不宜受孕。
5、患慢性病服药期间不宜受孕。
6、饮酒扣不宜受孕。因酒精可损害生殖细胞,导致胎儿畸形或低能。
7、初冬至初春不宜受孕。因早孕阶段早怕病毒性感染,一旦孕妇罹患,畸胎率显著增高,而科春是病毒感染的
多发季节。
8、放射治疗或接触有害物质后,不宜受孕。
9、望月不宜受孕。望月即阴历每月的十五,每月十四一十门,月球引力场对地球的影响最大,最易使人的情绪
发生波动。人的情绪激动不安,影响精卵细胞的发育成熟,这时受孕,就可能影响胚胎的发育。
10、雷雨交加时不宜受孕。因雷电可以产生极强的X射线,尤其是大雷雨时,产生的X射线足以引起生殖细胞
染色体的畸变。所以雷雨天交合受精,或野外交合受孕,对胎儿都不利。
选择在适宜的年龄、季节、时间生育,绝不是无关紧要的,它关系到母子的健康、孩子的发育成长,所以切不可
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