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依恋期
严格来说,婴幼儿的“性心理”,是有别于青春发育期以及成年人的“性心理”的。前者是指婴幼儿时期的某些心理和行为现象,将可能影响或成为青春发育期以至成年后性心理的主流意识。但由于它是后两者的雏形,因此,很多学者都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早在1905年,弗洛伊德(Freud)就出版了《性学三论》,第一次提出了儿童心理发育的分期意见:口欲期(0~8个月)、肛门期(8个月~3、4岁)、阳具期(3、4岁~6、7岁)、潜伏期(6、7岁~11、12岁)、生殖期(12岁~成人)。
曾文星1987年提出6期分法:自娱期(0~1岁)、控制期(1~3岁)、性蕾期(3~5岁)、潜伏期(6~11岁)、青春期异性期(12~成人)、成人生殖期。
后来又有学者将人类的性心理发育分为7期:皮肤依恋期(从胚胎期开始)、口(鼻)腔依恋期(出生~1岁)、肛门(尿道)依恋期(1~3岁)、恋父母期(3~6岁)、同性依恋期(6~12岁)、性器依恋期(12~16岁)、性心理成熟期(16岁~成人),并概述了各期的特点如下:
(1)皮肤依恋期
路特尔(Rutter,1972年)和福斯特(Vorster,1989年)认为孩子出生后就应该得到父母的接触,出生后2年内这种接触很重要;罗舍(Rossi, 1977年)也有类似的主张;莫尼(Money,1979年)认为在儿童与父母的柔情中包括了躯体的全面接触、拥抱、依偎和抚摸,以及有节奏的摇动,即所谓的“接触安慰”,亦由依赖和拥抱父母延伸到包括柔软的毛毯玩具、动物模型或洋娃娃。
哺育过孩子的人都能体会到,孩子吃饱了、喝足了、暖和了,还常常不满足,甚至哭闹,而只有当成人不停地逗他、抚摸、轻拍,甚至抱他的时候,他才表现安静、愉快或停止哭泣。几乎所有发育正常的孩子都喜欢有人去抱他,孩子也都乐于与成人接近、亲热。科学家把儿童发育期需要肤体接触称为“皮肤饥饿”,并证明从新生儿开始的肤体接触和成人对孩子的抚爱,能使孩子获得皮肤欲的满足,并促进儿童皮肤依恋期的健康发育,促进儿童的身心发育和健全个性的形成。
美国威斯康辛大学的学者对恒河猴的实验也充分说明了相互间接触和抚摸的重要性。他们给小恒河猴制作了两个“人工妈妈”,一个是在用铁丝做成的架子上安了一个木制猴头,并在近胸处装一个奶瓶;另一个较前者多一层套于铁丝架外的柔软毛巾。小猴同吃两个“妈妈”的奶,只是渐渐发现,小猴和“毛巾妈妈”显得更亲近一些。当小猴一旦见到陌生事物,小猴首先躲到“毛巾妈妈”身边,在“毛巾妈妈”身边摩擦一阵后方能平静地观察新事物。有时候,尽管只有“铁丝妈妈”才有奶,小猴宁愿挨饿,也乐于依偎在“毛巾妈妈”身边。
研究人和猫、鼠、狗、猴等动物母子分离后对生理和生化的影响表明,新生儿(仔)与母亲分离后产生心理上的忧伤,而后多表现行为上的不正常。被分离幼鼠的后脑内鸟氨酸脱酸酶水平和血内生长激素水平均减低,影响幼仔的生长发育,亦可引起食欲不振、性格孤僻和行为失常等。
对人类婴儿的观察资料很多。路特尔(Rutter)认为孩子出生两年内无专人照看,社会性情感和智力的发育,双亲关系的破坏对孩子性心理学的影响也是广泛的。他对伴有性无能的临床个案调查研究表明,早年失去父母或者祖父母可能破坏儿童性心理学的发育程序。男孩在孤独状态下抚养成人后,不会在正常状态下向异性表明亲近;同样一个女孩子在隔离状态下长大,就不知道怎样把自己摆在一个恰当的位置,或表示对异性的亲近。
福斯特(Vorster,1989年)在英国进行一项为时2年的研究表明,出生后立即交给父母怀抱的新生儿比没有这样做的其他婴儿哭得少,睡得好,哺养更顺利。在随访2年后,发现出生后立即被母亲抱半小时的孩子,精神比较安定。福斯特医师完成的这项研究是对6000例母婴进行的。他报告说,生后的头30分钟婴儿特别警觉,所以这段时间非常重要,这半小时是母婴建立亲密联系的最佳时间。他认为,如果母亲不能抱,则应让父亲或其他亲属来抱,或者让护士来抱,因为妊娠期母子间已建立心理上的联系。在分娩时,产妇通常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孩子也会因环境改变而受到惊扰,他们彼此间都有重新建立起情感联系的渴望,所以在刚出生的那几分钟和几小时对于促进父母与孩子建立情感联系是最为理想的“敏感期”。此时新生儿要求恢复子宫内的安全、温暖和轻轻摇动的环境,那怕是轻微的抚摸也是莫大的安慰,母亲也急需从新生的亲骨肉身上获取慰藉。所以,此时父母对孩子的高度关注,让父母与子女尽早地相互接触,建立情感联系,能产生长远影响。
人们发现,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往往个子较矮,发育也较为迟滞,这可能由于相对缺少成人的疼爱和体肤的接触有关。
既然皮肤接触对孩子如此重要,那么给予的方法和限度就应该有所讲究。因为皮肤刺激过多,则可能导致皮肤欲的过度发育,使皮肤依恋期延长,影响其他期的性心理发育,最主要的是可能导致成人后的性行为不能形成性器欲元素,热衷于肤体接触,对生殖器接触没有兴趣,形成了某种同性恋类型。
另外,婴幼儿时间皮肤刺激过多,也可以导致成人后性欲高亢易受激惹,从而导致性犯罪。
临床上的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是这样的:
一位患有“露阴癖”的男性,因在公共场所暴露生殖器曾被两次判刑。最后来到精神科就诊,他讲述了幼年时的一些体验。
小时候,他因胖而结实,常受到家人和邻居的赞赏,因此,每到夏天他就不穿衣服在家里和院子里玩儿,大人们你摸一下屁股、他摸一下肚子,觉得很开心,孩子也觉得很舒服。到了5、6岁,父母命令他穿上衣服,他就开始在大人不在的时候关上门光着身子在家里呆着,并喜欢用身体去蹭家具和床。到了初中的时候,他就开始有一种强烈的想在众人面前脱裤子的愿望,有时候,课没上完,就要跑回家光身子。
后来,他长大成人了,克制自己的能力却越来越差,他在出门前将裤子用线缝起来,但是一到了公共场所,就会用力将裤子拉开……
这使他痛苦万分,同时也浪费自己真正的青春。
其实,皮肤接触是没有量化标准的。古往今来,绝大部分人都顺利地度过了婴幼儿期、少年期、青春期,成为健康健全的成年男性和女性。我们只要适时适度地关爱孩子,按照社会规范去教育孩子,而不是放纵和溺爱;也不要将孩子做为玩物,只要自己喜欢,不管对孩子是否有利,将孩子向不好的方面引诱。相信绝大部分男婴和女婴都会在快乐与幸福中健康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