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严禁装玩具
近日,卫生部发出紧急通知,通知要求严禁在食品中混装直接接触食品的非食用物品。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玩具,如小汽车模型、卡片、戒指等装入食品中出售,严重者甚至造成食品污染,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
一、定型包装的食品中,不得放置任何与食品直接接触的非食用物品,但与食用方式有关,且符合卫生要求的餐饮具等物品除外。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将上述要求通知有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已流入市场混装有非食用物品的食品,应责令生产经营单位于9月底前公告收回。
三、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2000年10月后市场上存在的混装有非食用物品的食品,依据《食品卫生法》第九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查处。